在11月5日至11月10日期间,河南省科技特派员、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资师赵华瑞,带着对乡村振兴的满腔热忱,走进了辉县市拍石头乡松贡水村,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此次活动的核心,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深入解读,旨在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帮助松贡水村村民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原则与职能,为村民合法致富、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赵华瑞老师首先向村民们阐释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强调了其作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地位。他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力量,更是提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
随后,赵老师详细解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坚持的四大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坚持民主管理,以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些原则为松贡水村在乡村规划、村庄建设、环境治理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
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方面,赵华瑞老师列举了包括发包农村土地、办理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事项、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组织开展集体财产经营与管理等在内的十二项职能。这些职能的明确,为村民们融入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集体经济管理提供了清晰的路径。
赵华瑞老师的此次服务,不仅为松贡水村村民普及了法律知识,更为村委会在宏观规划、村庄建设、环境治理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建议。他鼓励村民们要依法参与集体经济活动,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村集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通过赵华瑞老师的深入解读和悉心指导,松贡水村村民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他们纷纷表示,将积极运用法律知识,依法参与集体经济活动,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更为松贡水村的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赵华瑞老师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科技特派员的责任与担当,他深知,乡村振兴不仅需要科技的支撑,更需要法治的保障。未来,他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为松贡水村乃至更广泛的农村地区提供更多的法律与科技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在赵华瑞老师的引领下,松贡水村正以科技法治双驱动,共绘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村民们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步伐,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