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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南
2023-06-30 14:49   审核人:   (点击: )

一、申报条件

2023年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

2.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3.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或企业年直接投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发经费超过100万元),农业企业要达到2.5%以上。(研究开发经费、销售收入数据以上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0%以上,其中高级职称2-3人(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10人以上)。

5.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6.依托单位具有良好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

7.依托单位上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应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级系统”中进行评价,并取得“登记编号”。

8.所属领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所属产业领域有国家许可或者资质要求的,应当取得证书,属于能源、化工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应当有环保合格证明。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单位应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依托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4)依托单位取得的专利或专利受理证书、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研究论文与著作等;

5)依托单位其他获奖或认定证书;

6)依托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并提供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明细表(请填写附表一);

7)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中心建设情况等相关材料;

8)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科研人员名单、外聘专家聘书、职称证书(请填写附表二);

9)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科研仪器设备清单(请填写附表三);

10)研发新产品的其他方面证明材料。

11)信用承诺书。

2.所有材料按照申请书、研究报告、依托单位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附件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材料书籍式装订,在书脊上需注明“新乡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单位名称   2023”),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各县(市)、区申请单位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汇总上报,市属单位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三、咨询电话

(一)综合咨询

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   0373-5820696

(二)专业领域咨询

工业与信息技术科技负责电子信息科技、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新能源与交通领域  0373-5853616

现代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负责生物技术与医药、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现代农业农村领域  0373-5820665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负责现代服务业及其他领域)                              0373-5825090

(三)受理工作咨询

市民中心窗口                  0373-5858760

 

附件

1.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附表一:2022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明细表

4.附表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科研人员名单

5.附表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仪器设备明细表

6.信用承诺书

附件【2.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doc已下载
附件【5.附表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仪器设备明细表.docx已下载
附件【6.信用承诺书.pdf已下载
附件【1.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4.附表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科研人员名单.docx已下载
附件【3.附表一:2022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明细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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